董事會

梁賡義 博士​

董事長

曾達夢 大律師

董事

丁琬芳 女士

董事

李世仁 博士

獨立董事

陳明進 博士

獨立董事

邱欽庭 先生

獨立董事

董事會組織及職責

台灣浩鼎董事會是由六位國際級新藥研發、生物統計、法學、國貿、會計等在各專業領域卓然有成的董事所組成,不但經驗嫻熟、學養豐富,並具國際觀,視野恢弘、能洞察時勢,以確保公司營運方向和水準。 
在董事長領導下,台灣浩鼎董事會以「正直、誠信、社會責任」為核心,負責輔導、監督和評量公司經營團隊及各部門有效運作;內求公司治理一切合於法規、並以最高倫理道德標準自我檢視,成立審計、薪酬等各功能委員會及稽核室,以落實內部控制制度;外求財務透明、重要資訊即時揭露、以維護投資人權益,並善盡企業社會責任。 

另,每三年一次的董事會外部績效評估,最近一次委託外部機構社團法人中華公司治理協會針對2021年01月0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間進行董事會績效評估,該機構及執行專家與本公司無業務往來具備獨立性。該機構之董事會績效評估係分別就董事會之組成、指導、授權、監督、溝通、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董事會之自律暨其他等共八大項構面。評估方式係以問卷、公司自評,該協會書面審閱本公司提供評估所需檢視之相關文件,於2022年2月14日視訊訪評本公司董事長、獨立董事及財務長等人,藉由評估過程的互動與分享協助本公司精進。於2022年2月22日提出董事會績效評估報告,本公司已於2022年3月18日董事會報告評估結果。該機構總評、建議事項及本公司未來改善計畫如下附檔。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 本公司內部稽核主管定期與審計委員會委員溝通稽核報告結果,並於每季的審計委員會會議中作內部稽核報告,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內部稽核主管溝通狀況良好。
  2. 本公司簽證會計師於每季向審計委員會會議中報告財務報表查核結果以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若有特殊狀況時,亦會即時向審計委員會委員報告,當年度並無上述特殊狀況。本公司審計委員會與簽證會計師溝通狀況良好。 

董事會決議事項

2024-01-10 第七屆第16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1. 通過出售南港軟體園區二期 F 棟 14 樓之 8 不動產案。
2024-03-11 第七屆第17次董事會決議事項
  1. 通過本公司民國112年度決算表冊案。
  2. 通過本公司民國112年度虧損撥補案。
  3. 通過停止本公司OBI-3424 二期臨床試驗收案,惟仍將持續OBI-3424計畫與其他機構之合作。
  4.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度營運計畫。
  5. 通過民國112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承認案。
  6. 通過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部分條文案。
  7. 通過修訂本公司「董事會議事規則」部分條文案。
  8. 通過修訂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部分條文案。
  9.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對子公司稽核計畫修正案。
  10. 通過解除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1. 通過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12. 通過訂定受理股東提案期間暨處所。
  13. 通過訂定民國113年股東常會日期、地點及會議事項案。
  14. 通過本公司董事長薪資福利提案。
  15. 通過美國子公司臨床營運處副總經理之新任案。
  16. 通過美國子公司醫藥法規處副總經理之新任案。
  17. 通過本公司112年度公司目標達成之激勵獎金發放案。
  18. 通過本公司民國113年員工認股權憑證第一次發行名冊提案。